经长春市公安机关开展侦办工作,现已基本查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,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涉嫌违法犯罪的事实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79条之规定,长春新区公安分局以涉嫌生产、销售劣药罪,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高俊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。
那么,如果检察院同意批捕,意味着什么呢?
如果检察院同意批捕,一般会意味着:有证据证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高俊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确实存在犯罪事实,案件已正式进入到刑事诉讼程序,将追究高俊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并可能会判处徒刑以上刑罚。
那么,长春长生疫苗案18人被提请批捕 ,会如何定罪量刑呢?
问法网律师分析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142条生产、销售劣药罪的相关规定可知,生产、销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规定的劣药,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;后果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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